关于做好历史学系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graduate.sysu.edu.cn/article/372),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历史学系决定开展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除2019级新生外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以及专项计划非在职的学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需单独评审。
二、评审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历史学系根据参评研究生2018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动态调整,能上能下。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原则
1. 博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名额用于资助列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研究生,该类学生单独进行考核,不参与此次奖助金评审;(2)二等奖助金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培养单位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并向基础学科、亟需学科和教育部最近一次学科评估中按参评学科总数百分位排序前10%的优势学科倾斜。我系2017级博士二等奖助金名额为8人,2018级博士二等奖助金名额为8人。(3)符合评审条件,但未获得一、二等的非在职学生获评三等奖助金。
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我系2017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助金名额为19人,2018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助金名额为17人。(2)我系2017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二等奖助金名额为8人,2018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二等奖助金名额为11人。(3)符合评审条件,但未获得一、二等的非在职学生获评三等奖助金。
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我系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2018级一等奖助金名额为1人,二等奖助金名额为1人,符合评审条件,但未获得一、二等的非在职学生获评三等奖助金。
四、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请具体查看适用文件:《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
五、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按通知要求填写《中山大学2019学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本人签字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一起,于9月3日17点前提交纸质版至模范村515栋历史学系学工办。《中山大学2019学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中山大学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lsxgb330@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请注明姓名、学号、专业、方向。
2. 每位同学务必通过调查问卷形式(链接: [IMG_256] https://www.wjx.top/jq/44717797.aspx 截止时间:9月3日17点),录入申请信息。请务必准确如实填写,确保与附件2纸质版申请表、证明材料信息保持一致。该问卷信息将直接供评审委员会评审参考,因个人信息录入有误产生的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责任。
3. 历史学系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召开初评会议后,公示初评结果,然后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审定。
六、其他事项
获奖助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时注册的,9月份奖助金和2019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将在9月下旬一并发放。“优生优培”资助计划、2018级直博生需待单独考核结果公布后方可发放奖助金。
历史学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开展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地评审出各类研究生奖助金人选。
附件:1. 中山大学2019学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2. 中山大学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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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8日
(联系人:唐老师 周老师,电话:84110301,邮箱:lsxgb330@163.com,地址:模范村515历史学系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