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2011学年历史学系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补充条例
发布日期:2012-06-11
根据学校2011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一些要求,为了方便历史系同学评选时更加明确,历史系特制订如下细则进行补充:
1、2011学年度,凡申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捐赠助学金的学生,应有不少于50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或者无偿献血一次以上。凡申请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应有不少于30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或者无偿献血一次以上。《历史学系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中规定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加分项取消。从2012学年度开始,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都应有不少于50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
2、综合测评加分项目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定位2011年6月26日至2012年6月25日。
3、某些大类如球类为同一类,包括篮球、足球、乒乓球等,田径为同一类,包括掷铅球,跑步,跳远等同一类取最高分。
4、原《历史学系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第四条上每个学生获得附加分的上限为6分,累加后超过6分者按6分计。现学校要求是构成综合测评成绩的德育成绩不得超过本人专业成绩的20%,现照学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