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关于申报2013年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中山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2〕519号)精神,根据中山大学“985工程”三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建设项目的要求,我校2013年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申请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的资助对象:
2013年应届毕业的非在职全日制优秀博士生(含2010级博士生和2008级直博生)。
二、申请本项目资助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在学期间完成培养过程的各项要求,课题研究达到预定目标,学位论文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已经达到或超过本学科授予博士学位的要求;
2. 所进行的研究课题有较大的创新性,进一步深入研究有望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所研究的领域取得突破;
3. 已制定延期期间有针对性、翔实充分的博士论文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三、项目资助名额及标准、项目考核方式按《中山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中大研院〔2012〕5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项目为导师推荐并与博士生联合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及导师推荐书(附论文研究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复印件);
2.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3. 本一级学科近三年全国优博论文情况分析;
4. 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表及推荐书、项目实施办法文件等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下载区域”下载。
五、各学位评议组请参照本一级学科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请有意申报的博士生于2013年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历史学系教务办公室,由我系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研究生院将根据情况组织面试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联系人:汪洋
电话:8411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