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学年第一学期体育课补考及重修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4

       体育课为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体育课成绩合格是本科毕业的必要条件。请同学们上网直接查询自己上学期或之前各学期的体育成绩,如有缓考或不及格者,应及时按本通知指引,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校园卡(或学生证),按时参加体育补考。具体补考指引如下:
       (一)因身体素质考核(中长跑、俯卧撑或仰卧起坐等)缓考、身体素质考核不及格、游泳不达标导致总评成绩不及格者,或因所选运动专项缓考或因所选运动专项考试不及格者,请在开学后的前5周内,联系原任课专项教师完成各项补考和缓考,逾期均不受理,后果自负。任课教师在开学后的第6周内提交补考成绩,逾期概不受理。
       (二)课外体育锻炼积分是平时成绩,不在补考项目之列。学生须在第三学年第5学期至第四学年第8学期,向各校区体育系办公室申请领取课外体育积分卡,通过参加当学期的课外体育活动和身体素质考核等途径,重新获取课外体育积分,并将积分卡交原任课教师登记成绩。
       (三)如因身体素质考核、运动专项考核、平时课堂表现、理论笔试、缺失课外体育锻炼积分等多重原因导致学期体育总评不及格者、学期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作弊者不得参加补考,均须重修当学期体育课;凡重修者须在开学第2周内于各校区体育系办公室提交重修申请,经体育系批准后方可重修。(注:作弊者须在接受学校纪律处分后,表现良好,本人提出申请,经体育系批准后方可参加重修。)自第3周起,体育系不再接受重修申请。
       (四)强烈建议同学们尽快完成所有体育课程的补考、缓考或重修。如第8学期补考或重修仍不及格者,将因无机会补考,进而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五)如学生未按时完成补考,后果自负,本学期体育系将不再安排补考。
       (六)请各院系教务负责人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及时按规定参加体育补考。

教育学院体育系
二0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