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大党发〔2015〕33号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中央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坚持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认真抓紧抓好,为推动学校在新时期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认真组织《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活动。通过党委常委会、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研讨,以逐条精读原文和互相交流启发等方式,使党员和各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两部党内法规的主要条款内涵和精神实质。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准则》和《条例》作为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准绳,认真进行学习研讨,以便正确领会和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适用方法。
(二)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校内外党建理论专家和实务专家面向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是开展对《准则》和《条例》系统学习的有效办法。要坚持统分结合,学校层面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面向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举行辅导报告会;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邀请专家举办辅导报告会或举办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论坛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务求使全校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将《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学深悟透。
(三)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列入党员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学校党委组织部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列入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和中层干部培训课程中,通过强化教育增强学习效果。学校纪委要将《准则》和《条例》编入《中山大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读本》,作为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案头书和经常性学习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党组织要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党员教育培训中开展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把两部党内法规的教育学习纳入日常的党建工作中去。
(四)加强对《准则》和《条例》教育学习的宣传工作。学校党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等新媒体平台,以开设学习宣传教育专栏等方式,提供更多学习资料、打造学习交流空间,及时宣传报道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好形式、好办法,营造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
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三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决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要深入领会中央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认真抓好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并将其精神和要求切实贯彻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准则、遵守党纪,并在工作实践中确保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大力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0日
抄送:驻部纪检组,广东省纪委,广东省教育纪工委。
中山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