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 师生群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2

中大党发〔2014〕31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群众制度的意见》已经2014年第15次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件: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群众制度的意见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

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群众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及《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群众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做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群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以维护师生群众利益为核心,以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了解群众、学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尊重师生群众主体地位,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师生群众共同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群众要建立健全以下具体制度。
  一、调查研究制度。党员干部每年都要深入基层单位以及系(所)、科室等一线工作部门开展调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除开展经常性调研外,还要根据专项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需要深入相关单位或部门开展定点专题式调研。
  校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根据学校年度工作部署和重点难点任务落实需要,深入职能部门和学院(系)、附属医院调研,重在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开展多方协调、理顺体制机制,推动解决问题和任务落实;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工作领域内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调研主题,深入科室和学院(系)、附属医院工作一线,听取师生员工呼声和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效益和服务质量;学院(系)和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推进需要,深入系(所)、科室、部门和师生员工中间,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困难,以切实举措推进具体工作开展,关心师生群众工作、学习和生活。
  二、基层联系点制度。党员干部每年要以工作分工、专项工作部署为基础,深入学院(系)、附属医院等基层单位建立联系点。各层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基层联系点一般不重复交叉。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联系点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师生群众思想状况,倾听师生群众意见建议,帮助联系单位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发展难题,并充分发挥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校领导要以工作分工、联系单位或专项工作部署为基础,深入部门或学院(系)、附属医院等基层单位建立联系点;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以工作领域或党支部结对共建为基础,深入学院(系)、附属医院及其下设系(所)、科室、(学生)年级班级等基层单位或部门建立联系点;学院(系)、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以工作分工或专项工作部署为基础,深入系(所)、科室等一线工作部门或(学生)年级班级等师生员工群体建立联系点。
  三、干部基层锻炼制度。通过完善干部选任机制,建立健全干部锻炼培养机制,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深入学院(系)、附属医院等基层单位及一线工作岗位任职挂职,引导任职挂职干部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工作学习在基层、生活交友在基层、锻炼成长在基层。
  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并落实注重基层导向,通过完善干部锻炼培养和选拔任用机制,适时开展机关与学院(系)、附属医院干部的交流轮岗、任职挂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有学院(系)、附属医院等基层单位及一线工作岗位工作经历的干部到重要岗位任职。
  四、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党员干部要定期接待师生群众来访。党员领导干部接访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方式,以方便师生群众参与并及时收集校情民意、协调利益纠纷、化解各类矛盾。要建立接访工作台账,明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以便督办落实和答复来访师生群众。
  校领导要定期参加“校领导接待日”和与学生餐会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山大学信访工作实施细则》、《中山大学校领导与学生餐会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探索设立“网上处长信箱”,逐步探索建立职能部门信访接待日制度;学院(系)、附属医院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机制。
  五、与干部群众谈心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日常工作中与干部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切实帮助解决思想困惑与实际困难,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达到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共识。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
  校领导要与分管工作领域、分工联系单位干部和师生群众开展谈心活动;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与本部门干部职工、服务对象范围内的师生群众开展谈心活动;院(系)、附属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师生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各党支部负责人要与本支部党员、身边的师生群众开展谈心活动。
  六、征集群众意见制度。学校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就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师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探索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与师生群众直接沟通机制,努力提升学校民主管理水平,有效做好对师生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
  校领导要牵头做好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师生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征集师生群众意见工作,直接督促督办对师生群众有效意见建议的吸纳采用;职能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公告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探索建立网上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优化“5D空间”和大后勤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指南,努力实现管理服务部门与师生群众时时沟通、即时互动,并就改进作风、提升管理服务成效等广泛听取师生群众意见建议。党委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要充分履行职责,有效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双代会”代表、青年干部职工和大学生的作用,听取和反映各界别、各方面代表人士和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师生群众对学校管理服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学院(系)、附属医院党员领导干部要针对学校工作部署和本单位工作开展,随时了解征集师生群众意见建议,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妥善协调解决自身工作范围内的问题。
  七、党员承诺践诺制度。全体党员要积极主动参与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充分发挥艰难险重任务攻坚和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及所辖党支部要根据本单位中心工作和不同时期专项工作开展,组织所属党员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窗口服务单位要经常性组织发动党员在日常工作中佩戴党员徽章,亮出党员身份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展现良好形象。
  八、党代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代会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检查、建言献策等活动,组织党代会代表定期接待党员、群众,收集意见建议。
  校党委组织部门要探索建立党代表接待日制度,组织学校党代会代表定期接待师生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积极探索党代表到党员中开展专项工作调研、接待党员和师生群众来访、征集师生群众意见建议的有效途径,为党代表开展有关活动提供时间保障、工作协调等相关便利条件。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群众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与工作机制,并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群众工作起到统筹协调、推动督促的作用。工会、教代会、共青团等要按照各自章程和有关规定做好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工作,示范带动其他群团组织积极联系服务群众。

中山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