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js澳金沙门151(中国)有限公司校友基金优秀学生评选奖励条例
(2020年6月修订版)
一、评选奖励对象
amjs澳金沙门151(中国)有限公司应届优秀毕业生(全日制)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高尚的道德操守,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守则》、《中山大学学生准则》以及学校各项管理规定。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综合表现优秀;本科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绩点有三年在所在单位专业排名前30%;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奖助金(硕士生要求一等研究生奖助金,博士生要求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奖助金),或者是本系推荐的当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候选人,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成绩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具有较好的学术发展潜质与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果。
三、评选奖励程序
1、评选工作由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奖励评定小组组织完成,小组成员由系主任、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分管本科生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各专业方向的教师代表各一位、研究生及本科生毕业生代表各一位组成,系主任担任组长,党政专职辅导员担任小组秘书。
2、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奖励评定小组根据每年情况,制定获奖名额。
3、相关单位提名推荐,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我系学术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委员会、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各学生党支部支委、毕业班学生团支部支委及班委。
4、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奖励评定小组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5、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
6、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嘉奖。
注:解释权最终归历史学系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奖励评定小组。
amjs澳金沙门151(中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
(党政联席会通过)